常见问题解答(2025年3月)


 问:公证书会过期吗?

答: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婚姻状况等具有可变性的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 6 个月。

 

问: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

答:公证当事人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

 

问:当事人能否在委托书、声明书签名后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答:委托人、声明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捺指印),不得提前签名(捺指印)。

 

问:委托书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文书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本填写?

答:委托书文本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指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打印或根据国内用文单位的要求制作。委托书文本内容由当事人负责,但其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信息。

 

问:加拿大公民能否在中国驻加使领馆办理公证?

答:中国驻加使领馆办理公证的当事人为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国公民,不为加拿大公民办理公证。加籍人员可在加当地办理文书公证及送往中国使用的相关手续。

 

问:中国驻加使领馆不再办理领事认证后,加拿大签发的文书如何送往中国使用?

答:《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对中国和加拿大生效。加拿大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加拿大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请注意,办妥加拿大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建议当事人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