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赴华签证须知(2025年12月)
一、签证类型和所需材料
签证类型 | 适用人员 | 各类签证所需材料 | |
核心材料 | 其他通用材料(递交材料时需携带原件) | ||
L | 赴华旅游人员 | 往返机(车、船)票和酒店订单等旅行计划行程安排材料,或中国境内邀请方(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一、护照(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 二、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 三、曾获发的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如有,如贴在老护照上,须提交原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如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且首次申请赴华签证); 五、更名文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或曾获发的中国签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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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赴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人员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 |
F | 赴华从事访问、交流、考察等活动人员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 |
Z | 赴华工作人员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文化主管部门关于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 |
X1 | 赴华长期学习(超过180日)人员 | 1、高等院校学生:《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2、中小学生:《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 | |
X2 | 赴华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 |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交: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书公证书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2、委托人有效护照原件; 3、委托人与被寄养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 4、受托人中国居民身份证。 5、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 6、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交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 | |
Q2 |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 | |
S1 | 赴中国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事由,须根据签证官员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S2 |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或签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等)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事由,须根据签证官员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R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 |
C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
D | 赴华永久居留人员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 |
G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 |
J1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请先与我馆联系确认材料要求 | |
J2 | 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请先与我馆联系确认材料要求 | |
二、签证办理流程和要求
(一)在线提交申请。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表,上传材料,提交订单后等待线上审核。
具体操作步骤请点击查看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系统使用指南。
(二)递交实体材料并缴费。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关注线上审核进度和邮件提示,订单状态显示为“待递交护照”或“通过”后,请申请人或代理人打印邮件附件中的《签证申请凭证》,前往多伦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护照及其他实体材料,采集指纹并缴费。外交、公务、礼遇类签证线上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直接前往我馆递交实体材料。
(三)领取证件。线下递交实体材料后,请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个人账户”页面的【办理进度查询】或【填表历史】及时了解签证办理进度。订单状态显示为“待取证/pending collection”后,请凭递交材料时获发的《取证单》,到签证中心领取证件。
三、指纹采集要求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委托签证中心对包括加拿大公民在内的全部中国签证申请人留存十指指纹。为便利人员往来,2026年12月31日前(含),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对所有申请停留期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同时,以下人员可予免采指纹:
(一)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其随行家庭成员;
(二)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有对等要求的人员除外);
(三)赴驻华使领馆常驻的人员及其随任配偶、随居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四)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五)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申办过生物识别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六)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中心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4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2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均自线下成功递交实体材料之日起算,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签证中心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我馆执行赴华签证费用调减措施。调减后的费用标准如下:
(一)加拿大公民:75加元/人(无论入境次数)
(二)美国公民:190加元/人(无论入境次数,J字签证除外)
(三)其它国家公民(除有协议外):
一次入境:40加元/人
两次入境:60加元/人
半年内多次入境:75加元/人
一年内多次入境:110加元/人
团体签证:30加元/人
注:加急件每件加收35加元,特急件每件加收50加元。签证中心会收取一定服务费,具体标准请查阅签证中心网站有关内容。
六、地址和联系方式
多伦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1501-393 University Ave, Toronto, ON M5G 1E6
网址:https://www.visaforchina.cn/YTO3_EN/qianzhengyewu
递交申请时间:9:00-15: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签证咨询电话:1-416-345-8472传真:1-416-345-8473
签证咨询邮箱:torontocenter@visaforchina.org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办证大厅地址:240 St George st Toronto ON M5R 2N5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节假日除外。
七、注意事项
(一)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虚报、误填、漏填等,均可能导致签证审批延误,甚至被拒签。
(二)在线上传邀请函时可以使用复印件或打印件,但签证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线下提供邀请函原件。
(三)签证官员可以在必要时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四)能否获得签证、获得何种签证、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停留期等由签证官员最终决定,可能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不一致。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