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失的护照“失而复得”后能继续使用吗?
2017-03-30 02:20
     案例:留学生甲搬家后发现找不到护照,遂向当地中国领事馆申请补发新护照,在等待补发期间,找到旧护照。甲未向领馆报告,仍持旧护照前往A国旅行,抵达A国后在机场被该国边境当局请进小黑屋盘问后被遣返。 

  提醒:随着中国公民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同胞在境外护照遗失、被盗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您因护照遗失、被盗等原因,已向当地警方报警或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提出了补发新护照的申请,那么即使旧护照找到了,也不能继续使用,因为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签发机关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及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相关信息数据通报。大多数国家的移民部门在实施入境检查时,均使用国际刑警组织的失效证件库(含其收集的世界各国失效证件)开展查控工作。因此,即使找到的原护照完好无损,但已被宣布作废,如继续使用将会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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