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国护照人员赴澳门签注规定
2010-01-19 22:17
 

  近日,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通知,持中国护照人员如持有第三国有效居留证或第三国的有效签证,可免签在澳停留7天。上述人员如欲延长在澳停留期限,可于其所持在澳逗留许可到期前5日,向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递交申请,延期最多为90天。详情请您登陆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网站主页:http://www.fsm.gov.mo/psp/sm/default.ht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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